{2008年全国政协提案}发展生态文明制造业
 

刘光复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成为“世界工厂”,成为全球第三制造大国。制造业已构成中国GDP33.3%,提供了6000万就业岗位,制成品出口已占出口贸易的93%,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个人电脑、移动通讯等全球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但总体而言,发展依靠的主要是人力资源优势和加入WTO以后国内国外两个宏大市场的综合优势,走的还是一条依靠资本、技术引进和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之路。

制造业是消耗资源、能源的大户,200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总量的14.9%;制造业的产品能耗和产值能耗约占全国一次能耗的2/32003年,中国GDP占世界份额为4%,而主要物耗占世界物耗的份额却要高得多,如钢铁27%,原煤31%,水泥40%。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少,而高的消耗必将导致对重要大宗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给国家的能源和资源安全带来严重的潜在威胁。

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使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据测算,年污水排放量400-600亿吨,大大超过了水体承载力,在调查的200多个湖泊中,80%已进入富营养化阶段;城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达7-10%,垃圾围城现象极为普遍;严重污染造成的重大突发性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人体健康风险不断增长。

根据“十一五”规划目标,到2010年我国的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制造业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贯彻“减量、再用、循环、再制造”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制造。发展生态文明制造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归纳起来,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绿色材料的开发、能源及节能技术、环保及清洁生产技术、回收与再利用技术等。

绿色材料的开发是减量与节材的关键,开发易加工的材料,低耗能、少污染的材料,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天然可再生材料,性能优良的新材料,包括仿生材料、纤维素材料的再生与功能化研究、高分子材料的无卤阻燃技术等。当前,以生物材料为原料和模板,研究和生产环境友好的化工产品,已成为世界科技领域的前沿,

节能是重中之重,首先需要从产品设计的源头做起,既要进行节能设计,又要大力开发绿色能源。绿色能源的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以风能、太阳能、沼气等为代表的生物质能、以轻烃为代表的新型燃料、以地热为代表的“绿色能源”等方面。其次要在节能优先战略、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等二个方面加大力度。据统计,如果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替代我国现有落后技术和设备,全部节能潜力可达目前能源消费量的50%。节能要在需求端和供应端两方面努力,在供应端要加大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的装机;进一步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主设计制造我国能源开发利用的一些重大核心装备。在需求端要保证能耗目标落实,通过优化供应结构降低终端有用能需求;加大天然气在终端部门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加大终端部门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清洁生产是减少排放和污染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就是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材料、清洁工艺及无污染、少污染的生产方式,科学而严格的管理措施,生产清洁的产品或者进行代谢循环;如在钢铁工业中,向社会提供余热和副产品(煤气、热水、高炉渣、钢渣等),消纳社会的废弃物(如废钢、废塑料、垃圾、废轮胎、各种合金返回料等),与相关工业形成工业生态链。推行新的绿色工艺,采用消失模、粉末冶金、快速原型等低污染的加工与成型工艺;减少生产过程的废弃物,降低对工作环境和工人身体健康的危害。

回收再利用是实现“再用、循环、再制造”的必由之路,体现循环经济的思想,是产品生命周期的大循环。在产品生命终止后,通过再制造、回收处理等技术,形成资源、能源的生命周期闭环循环,减少报废固体废物,提高资源与能源的利用率。在报废后产品的拆卸和回收处理过程中,首先要防止报废的固体废物及有毒有害物污染环境,其次要在回收和处理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第三要在回收中节能节材,提高回收效率。在对回收与再利用技术在各行业中进行示范推广时,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推进回收再利用技术的应用。

我国从90年代初开始就开展了上述相关领域的研究,但至今生态制造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下面就几个主要问题谈点看法和建议:

1)法律和法规。发达国家对有关环境法规制定大都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以德国为例,德国1972年颁发了《废弃物管理法》,1990年颁发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1992年颁发了《废旧车辆限制条例》,1996年颁发了《物质闭路循环与废物管理法》,1999年颁发了《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物法令》,2000年颁发了《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法令》,2003年颁发了《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德国的立法从固体废弃物法开始,然后逐步扩展演变,引入到生产者责任制延伸制度和消费者付费制度。近年来,在欧美发达国家也加大了立法力度,20033月,欧盟发布了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与WEEE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RoHS指令规定,从20067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害物质。WEEE指令要求报废设备与普通市政垃圾实行分开收集,由生产者或第三方在单独或集中的基础上建立回收系统并制定了各类产品的回收率;同时指令规定报废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由生产者承担。20057月份,欧盟通过的EUP指令(《关于耗能产品生态设计的2005/32/EC指令》),欧盟要求各成员国于2007811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实施。EUP指令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把控制工业产品对环境污染的焦点从产品生命周期的终点向前延伸至产品的设计起点,将制造技术的发展从治理技术转变到控制技术。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国内造成很大冲击,我国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也正在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专项法规;但大多难产,更不要说执行。

发展生态制造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支持。目前我国实施生态制造的内部推动力不足,外部压力巨大。实现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思想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到可持续发展转变,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国必须加快立法的速度,协调部门关系,加大执行的决心。

2)理论与方法。从90年代初至今,国内绿色制造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走过了一条艰辛之路。由于缺乏政府(法律法规)和产业界的有力支持,研究领域的系统性和深度不够。以绿色制造数据库的开发为例,在没有政府和企业的参与下,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有意义的进展,目前,指导生产的理论和技术系统化不强,深度不够,实用性差,大部分还在实验阶段。建议政府有计划的加大投入力度,尤其重视生态制造的基础研究,把其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对重点行业的关键应用技术组织攻关突破,开展示范工程。

3)产学研体系。生态制造模式的推广应用,需要形成一个完善的产、学、研一体化的体制。我国在绿色制造领域的产学研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的紧迫感不强,投入力度不够,高校的研究很难和实际结合,解决问题的效果和速度大打折扣,再加之生态制造工艺与装备开发落后,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真正的“绿色生产力”。建议在实施生态制造发展方式的过程中,要大力推行“政策化、法律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大投入,深入研究,在转变制造业的发展方式中,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国际合作机制,扩展合作国家范围、拓宽合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来 源:民盟安徽省委会
发布日期:2008-5-28 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