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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评比时间、计分办法:
1、《安徽民盟信息》每年9月30日为当年截稿日期,此日期前投稿的,参加当年评比。此日期以后的来稿计入下一年度。
2、稿件被盟省委采用的,计4分,是省政协委员或省人大代表提供的每篇再加2分;被安徽省政协和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采用的,计6分,是省政协委员或省人大代表提供的每篇再加3分;被民盟中央和中共安徽省委采用的,计8分,是省政协委员或省人大代表提供的每篇再加4分;被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采用,计20分,是省政协委员或省人大代表提供的每篇再加10分;被省直厅局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加10分;被省部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加20分;被中央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加40分。
3、民盟市级以下组织、个人直接报送盟省委的信息,计入所在盟市委的成绩。
4、民盟安徽省委会定期进行信息工作的评比、通报、表彰,民盟各市委会总分获得第一名的,评为“信息工作优秀单位”一等奖;总分获得第二名的为二等奖;总分获得第三名的为三等奖。
民盟安徽省委会参政议政部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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