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民盟中央、安徽省政协、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安徽民盟各级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1、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直接体现,是实现我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迫切要求。社情民意就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不等于民意,但社情包含民意;民意不等于社情,但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

2、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民盟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是安徽民盟各级组织参政议政的日常工作,民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指导原则

1、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要适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从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出发,认真开展这项工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以及中共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讲实情,说真话,注重质量,加强针对性;一事一报;上报及时,提高时效性。

4、对具有批评、举报等性质的社情民意,做好保守秘密工作,切实维护好信息提供者的正当权利。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党和国家及本省、本地区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具有宏观性、超前性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映。

2、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中来自基层、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社会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的看法和意见。

3、对加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情况的反映。

4、对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实情的反映,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意见和建议。

5、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民盟内部的有代表性、倾向性问题及盟员思想动态的反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6、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建议。

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渠道和网络

1、盟省委参政议政部作为盟省委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部门,负责向民盟中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等信息部门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评比、表彰等工作,是安徽民盟信息得以上传下达的一个直通渠道,也是广大盟员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的一个平台。

2、安徽民盟各级组织及广大盟员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尤其要发挥民盟省委委员、各市委会委员、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盟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特约人员、行风评议代表和特邀信息员的作用。因而,可通过以下渠道收集信息,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的网络。

1)通过民盟安徽省委、各市委会的全委会、常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收集。

2)通过盟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特约人员、行风评议代表和特邀信息员收集。

3)通过各级民盟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座谈、研讨等活动收集。

4)通过不定期地邀请盟员中的各类专家学者、代表人士座谈,或采取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

5)通过广大盟员和社会联系人士的信息反馈,包括开展“一人一议”等活动,以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中收集。

3、安徽民盟各级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比较先进的手段和设备,力求建立起反应快捷、渠道畅通的社情民意传递网络。

4、广大盟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直接向盟省委参政议政部、或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

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一般程序

1、提供社情民意的组织或个人将了解到的情况整理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其它载体(有条件的最好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传递给盟省委参政议政部。为方便沟通及情况反馈,请在提供的信息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所属盟组织、盟内职务或身份、政治安排(各级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社会主要兼职情况以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等

2、盟省委参政议政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登记、整理打印和分送。重要信息和社情民意反映,送分管副主委或主委签发。

3、根据社情民意的内容,单独或分别报送民盟中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协、省委统战部,或者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4、盟省委要加强与民盟中央、省政协、省委统战部、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有关社情民意的批示和回复,由盟省委参政议政部负责登记,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社情民意的提供组织及本人。

六、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1、安徽民盟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并纳入到民盟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与民盟其他工作一起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切实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2、民盟安徽省委会的信息工作在专职副主委领导下,由参政议政部具体负责,并确定一名专职干部为信息员。

3、民盟各市委会确定一名领导(原则上是机关专职副主委或专职秘书长)负责信息工作,明确一名信息员(最好是机关专职干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4、盟省委定期进行一次评比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活动,每季度通报一次民盟各市委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收集编报情况,制订评比办法及奖励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民盟安徽省委员会

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 源:民盟安徽省委会
发布日期:2007-6-26 16: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