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统战理论} 试论参政党建设对和谐社会构建之促进
 

民盟安徽省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参政党建设》课题组

 

[内容提要]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表明和谐社会的构建进入操作、实践的新阶段。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促进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功能,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参政党建设是巩固、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制的主要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参政党要通过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参政能力的加强,力求符合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努力。

 

[关键词]和谐社会  参政党建设   政治民主   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就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了具体部署。从中共十六大鲜明提出使“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到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从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深刻阐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到五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思路和举措,这一发展轨迹清晰地表明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在不断深化,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宏大命题,已逐步从初步破题到进入操作、实践的新阶段。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从一开始就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并深刻认识到各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友党,作为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可以大有作为。今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2005]5号文件)提出参政党要通过有序的政治参与,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贡献的任务。随着执政党对构建和谐社会认识的深入,参政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领会和把握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规律,明确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任务和途径,积极探索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式方法,为构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促进政治民主:巩固和谐社会构建之核心。

政治民主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

社会的和谐,依赖于政治的清明,而政治的清明,则得益于体制的合理。实践充分证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优势。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从而也就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可以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断加强政治保障。

(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政治民主化功能,参政党是建设民主政治的主体之一。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党政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无疑要通过政党政治来推进。多党合作制是新型的政党制度,为实现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制度框架,具有政治民主化的功能,参政党在这一框架中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这是因为:

1、多党合作制是一种与中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它不仅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而且能有效地扩大各界人士、主要是各民主党派的有序的政治参与,从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的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多党合作是协商式的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形态。协商式民主是在吸收各种民主理论共同价值和合理成分基础上形成的,是对现代政治民主形式的发展和创新。多党合作强调民主过程的理性化,强调协商在决策之前。执政党和参政党,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平等、充分、真诚、反复的讨论协商,有利于克服片面性和局限性,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新时期以来的多党合作的实践将民主政治有力地向前推动了一大步。[2005]5号文件根据长期以来的经验和做法,确定了协商的重要原则,即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问题要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了协商的内容、程序和基本方式。这些新的规定,就广泛吸纳各民主党派的正确意见、建议和意义而言,表明充分考虑了在最大范围内发扬民主的需求。

4、多党合作制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表现。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中共为跳出“兴勃亡忽”的历史周期律设计的民主新路。这种政党之间的政治监督的优势表现在“寓监督与协商之中”和监督渠道、形式的多样性两方面。首先,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与执政党能够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之中实现监督。超脱的地位、独特的视角能使参政党的监督与执政党内部监督有所不同,起到“兼听则明”的效果。其次,民主党派监督的渠道、形式具有多样性。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可以以委员的名义、党派的名义、政协界别的名义提交发言、提案;作为参政党成员被举荐到人大、政府或被聘为“特约四员”(检察员、审计员、检查员、教育督导员),可以个人身份依法开展监督;平时民主党派还可单独以党派的名义对执政党开展经常性监督。同时,民主党派成员在知识上的高层次决定了他们的监督具有宏观上的理性、实践中的清醒,整体显出高屋建瓴的优势。

(二)加强参政党建设,提高参政党整体素质,强化参政党在多党合作格局里的地位作用,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为夯实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做贡献。

历史的经验使民主党派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中共亲密合作,是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政治保障。因此,在进一步优化多党合作的政治民主化功能中,民主党派主要通过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培养的机制建设、理论建设和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等几方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同时也使自身的工作更加符合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1、必须加强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政治民主。

首先,必须加强对党派成员尤其是领导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建设,在政治实践中培养政治坚定性、锻炼政治敏感性和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政治的坚定性来自于对国家政治格局、政党制度的理性思考,来自于对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清醒认识;政治敏感性和鉴别能力的锻炼提高,则来自于对现实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参政党成员有了高度的政治方向的自觉,就能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环境支持。

其次,要提高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的良心常常表现为社会的良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各民主党派在思想工作中都要求自己的成员要从我做起,多想和谐之理,多说和谐之话,多为和谐之举,多谋和谐之策。成员的良好的道德修养似乎与政治方向关系不大,其实不然。很难设想如果把道德修养从政治素质中抽出的话,那将是怎样空洞无物的素质。比如对“和为贵”、弘扬“和”的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其中就包含着团结民主的理念。李瑞环同志说:“弘扬和为贵的思想,就是要提倡宽宏大度、体谅包容、和谐共存、协调并进,就是要提倡平等待人、诚恳待人、宽厚待人、以理服人,使我们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为人处世注意保持博大胸襟,宽容一点,谅解一点、豁达一点,糊涂一点。不要计较是是非非、小里小气,而是能够听得进、容得下、想得开。”这里说了许多道德品质层面上的朴素道理,是具体而微地阐释了“和”的民主思想,是在谈政治,讲民主。长期以来,“和”的理念被淡化、贬低和扭曲,人们在思考问题中往往强化斗争性,轻视对立面的统一性,此类偏向又以“合理”的幌子掩盖,在人际关系中产生离心作用,这就必然会对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产生障碍,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2、必须加强参政党干部队伍培养的机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参政党的组织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参政党在代表人物、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上,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政治上比较成熟、社会影响比较大、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代表性人物相对匮乏,有些甚至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参政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因此,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已是摆在各民主党派面前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应当认识到努力选拔和培养相当数量的高素质后备干部,是迎接新挑战,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把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多党合作事业薪火传承,后继有人的保证;更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参政党的组织保障。其中涉及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发现选拔机制,为后备干部队伍提供更多的高素质人选,建立分门别类、跟踪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等,都必须抓紧抓好,在干部队伍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在找准规律、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3、必须加强参政党的理论建设。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而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鉴于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是客观现实的需要。进入新时期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党派的工作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许多新的现实问题需要作出理论的回答。这些变化主要有:从封闭和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从平衡型向竞争型转变;从滞后型向超前型、也即从表态型或批评型向咨询型转变。在上述转变、变化中已经沉淀了许多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回答,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上升到理性认识,作出理论回答。其次是政党发展的需要。成熟的政党需成熟的理论思维。民主党派虽然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与共产党风雨同舟半个多世纪,但是,以“参政党”姿态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是[89]14号文件之后,只有十多年的历史。要继往开来,必须将民主党派的革命历史、参政党的实践,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对历史经验、社会实践进行总结、升华并上升到系统性、规律性的认识,反过来用于指导实践,接受实践的检验,在与实践的互动中逐步完善。参政党的理论建设不仅有着其必要性、重要性,也有较好的条件。政党建设有着共性的规律,参政党可以借鉴中共党建的成功经验,结合民主党派的性质,国际国内政治生态、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科学定位,理性分析,作前瞻性的思考,构建起适应21世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要求的能指导参政党良性发展的完整理论体系。同时,只有坚持了科学的参政党理论,才能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才能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完成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使命。

4、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课题,也是促进执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监督是高层次的政治监督,着重点应在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国家机关及领导人员的工作等方面。但是现实中民主监督往往陷入繁琐、具体的事务性监督而淡化了参政党集体的理性优势,体现不出“高层次、政治性”,从而使互相监督这一多党合作制度设计的着重点,成为目前参政党实践中最薄弱的环节。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没有能力监督,监督不畅、监督程序不健全、监督效应不明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民主监督的弱化。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自觉选择,没有制度规范,就难免出于随意、流于形式。[2005]5号文件将[89]14号文件实施15年来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一些好的做法总结、规范下来,具体规定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这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要按照文件的要求,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民主党派通报,有关会议、重大活动邀请其参加,以保证知情,对民主党派的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保证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的畅通;另一方面,也要求民主党派不辱使命,将民主监督贯穿于参政议政的始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体现作为中共的友党、拥护支持中共执政的诚意来。

二、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促进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构建之环境。

中国当代社会是一个超大型的社会,这样超大社会的现代化变迁,很难避免局部的政治不稳定倾向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先稳定中国政局;而稳定中国政局,必须稳定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格局,这就要求参政党提高政治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化的环境。

(一)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和必需的环境。“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情也干不成。”②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这里可提取两个关键词:团结和稳定。

1、先说团结。李瑞环同志早在1996年时就说:“通过正确的政策和有效的工作把拥护我们事业的人搞得多多的,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他并且认为“大团结、大联合”就是“和”,“和”的思想可以扩展到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个思想一旦引起人们的重视,一旦成为研究部门的课题,一旦引入决策机关的指导观念,一旦与现实问题深入联系,必然会放出灿烂光芒。”这一真知灼见演进到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发展的脉络。在解读和谐社会的“28个字”中,从“安定有序”里,也能领会到: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意义。事实上,多年来在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这一思想同样得到生动的体现。团结的环境和氛围是和谐社会的前提。

2、再说稳定。稳定是指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得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建设的主体,社会有序稳定才能为人的生活劳动与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而稳定的社会又靠人去创造维护,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尽管稳定的社会不一定是和谐社会,但和谐社会必然是稳定的社会。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然而,许多国家的社会发展显示:一国现代化起飞时期,也是该国社会结构错动、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秩序失范、社会风险高发时期。我国的社会变迁,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耦合与构建。社会转型、社会分化所产生的利益差距、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既然不可避免,那么,总会有人因竞争失败而受损,社会的和谐体现在竞争规则的公正,从而使竞争的失败不致导致严重的社会风险。然而在改革进程中,那些初始条件较好,在原有体制框架下占据了特殊“资源”或优势地位的群体,主导着分配制度变迁方向和结果,使利益分配沿着有利于这些强势群体的路径演变,从而使制度变迁的收益向强势群体集中,制度变迁的成本却由弱势群体承担。这使得当前我国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格局很难为广大群众心平气和地接受。据国务院体改办和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上个世纪末,我国60多个城市2800户居民中有80.8%的人对贫富差别表示不满。种种不平衡心态随着各种畸形经济现象、腐败行为的曝光而不断增强、蔓延,必然产生对社会公正的不满和拷问,从而导致社会风险,社会呼唤公平、公正的稳定。

3、公平、公正的社会规则下的和谐。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利益问题是“本原型”问题,其他社会问题往往由此派生。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种种矛盾,尽管表现多样,渗透多领域,从根本而言,还是利益冲突。而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要实现阶层间、群体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层次利益的和谐,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和谐社会并不排斥各阶层、集团的特殊利益,但是其特殊利益的实现,应当在公平、公正的社会规则下进行。“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一个和谐社会,必须以公正作为社会资源分配、利益调剂的基本准则,使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共享的性质,使富裕群体利益的增进与弱势群体生活的改善同步实现,而不是逆向发展。避免贫富的两极分化,避免不同阶层、群体特殊利益的矛盾冲突,使各阶层、群体之间保持一定互惠互利的关系,而不是利益上的敌对关系,才能在团结、合作、共赢中实现利益和谐,进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由此上三点可以看出和谐社会,是以团结为环境、稳定为前提,公平公正为目标来营造构建的。而“团结”、“稳定”、“公平公正”必须依靠一种强大的政党体系,来实施社会利益的整合,在众多特殊利益中,提炼出社会广泛接受的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并将其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方法步骤和方针政策。这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为此必须健全民主参与的社会机制,允许各种利益群体,在体制内,合法、有序地为其利益进行民主协商,在各种利益的博奕中,达到妥协,形成多数人认可其公正性的利益格局,顺利完成社会转型,构建出社会的和谐有序。在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设计,民主党派的社会存在和活动,正适应了这种要求,具有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强大的社会稳定团结的功能。

(二)在巩固、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中,在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中,民主党派能够发挥重要的社会稳定功能。

1、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的,又有八个民主党派的通力合作,这就构成了社会稳定功能的核心力量。亨廷顿在考察了几个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后,认为现代化过程中政治体系的安定,不在于政党数量的多寡,而取决于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凡达到目前和预料到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是拥有一个强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来建立的丰功伟绩,为其执政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合法性基础,赢得了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极大政治权威,具有整合中国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强大凝聚力;各民主党派顺应中国国体的需要和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政治上接受中共的领导,与中共通力合作,更加增强了中共的社会凝聚力。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特殊阶层的利益代表,而是以代表、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从而具有中国社会不同利益的协调者的地位,成为社会利益调节机制的政治核心;各民主党派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参政党,它们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能够通过其强有力的政治权威发挥导向、组织、协调作用,并通过必要的政府行为调动、集合、配置、优化社会有效资源,以保持社会稳定;各民主党派则以其特殊的政治地位维护着中共的领导权威,发挥着重要的辅助功能,促进社会的稳定。

2、民主党派在社会利益发生变化时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协调、稳定作用。利益关系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关系,表现为人们对物质、精神、生活条件的直接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化,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域间的差异错综复杂。这些变化都表明了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从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并存。社会利益关系已经呈现出多元化;出现了国家与集体、城市居民与农民、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受益较少的群体,先富裕群体与仍然需要脱贫的群体、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表现在人民内部,具有非对抗性,但并不排除矛盾双方发生局部和暂时对抗冲突的可能性,发生转化的可能性。人民利益矛盾的解决办法,只能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改革,以利益协调的办法解决。必须重视协调、善于协调,及时有效地做好协调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协调适度发展。协调是民主党派应有的职能,也是能发挥特有的作用的。要通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关注民生、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能力,协助党和政府疏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的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我国已出现了许多新的阶层、群体,阶层分化和利益多元化也带来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政治与愿望的膨胀。亨廷顿认为,社会稳定取决于政府对公民政治需求的满足程度;若国家政治制度化程度不能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则政治动荡不可避免。在我国,对于那些非中共人士,也必须在体制内向他们提供参与政治的渠道和途径。否则,这部分政治力量就很可能在体制外寻求政治舞台,损害国家的政治稳定。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较强的吸纳社会各阶层广泛政治参与的能力,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以“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参政基本点而具有吸纳、缓解政治参与愿望的重要政治资源。八个民主党派,分别对应一定的阶层,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不同阶层群体的政治诉求,为他们的政治诉求能有序地向政治系统传输。毫无疑问,参政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其对社会稳定而起的“减压阀”、“润滑剂”和“粘合剂”的功能作用将更多地得到发挥。

3、在新时期、新阶段,参政党能够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知识层次高的优势,有效控制来自一定领域的社会矛盾的激化。随着社会知识化程度的提高,知识分子阶层内思想观念、政治见解出现多元杂呈的景况,各种不同的看法、迥异的主张都希望得到发表申述。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的民主党派成员,较之普通民众,在感性化、情绪化认识上,更多了一份理性化的思考,多了一份从中国国情、政体的特点来看待问题的冷静,是“一定程度上引导社会意识形态,避免浮躁和激进的固化剂”,民主党派不仅对自己的成员,而且对各自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在认识上容易接近,也更有利于做好疏通工作,达到观念意识的趋同。这样,使党和政府既能听到多数人的意愿,又能尊重和照顾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与要求,在实现多数人的民主权利的同时,使少数人,特别是知识界人士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将尊重多数利益与保护少数利益统一起来。

三、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和谐社会构建之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持续和谐的发展,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厚。古人说:“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衣食足方知廉耻”,穿衣吃饭是人伦物理,这些最朴素的道理足以说明,发展经济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极其重要性。没有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谐社会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是硬道理,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团结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由以下三个原因所决定:

1、由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目前,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决定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切实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

2、由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的矛盾问题所决定。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时期,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关键还是靠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物质财富,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加企业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强综合国力,加快科教文卫事业发展,为和谐社会提供更多、更有力的保障。

3、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所决定。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不论城乡、不论地区,全体人民都走上共同富裕道路;二是不论何种经济、何种产业,在发展中都要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越发展经济社会就越和谐。

(二)参政党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优势

1、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都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最大的政治。能否最大限度地团结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致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检验一个国家政党制度是否优越的重要标准。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发展始终是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主旋律。在各个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并在实践中找到了位置,体现了价值,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发展了同执政党的亲密合作。如民盟的费孝通主席,多年坚持民主党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并身体力行,每年用两百多天的时间作发展区域经济的调研。有人对他的主张和做法不理解,认为民主党派是政党,政党要搞政治,主要精力搞经济还叫政党吗?费老的回答是,小平同志说过,经济建设就是最大的政治。20多年来,费老和民盟的重大提案,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提出的。如小城镇建设、浦东开发、环渤海经济三角洲开发、京九铁路沿线建设发展等,都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各民主党派的章程“总纲”部分都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而努力”等内容。近两年来,各民主党派都已意识到,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作用,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的第一要务。自觉地把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着眼于参政兴国,努力把广大成员的意志和力量都凝聚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上来,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共同大力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就国家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180多件,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8万多件,其中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民主党派的智力优势。民主党派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有“人才库”“智囊团”的美誉。智力优势表现为人才荟萃、联系广泛,能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建议;就党和政府决策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民主党派进一步发挥参政议政职能,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应当进一步提高。20多年来,各民主党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在政协大会上作大会发言和提交提案,向政府决策层提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渠道,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立论,献计献策,作前瞻性的预测,谈补救性的措施等等,成绩是显著的,也不乏可圈可点之举。但是,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执政党对参政党的期望和要求也在提高。因此,需要正视问题的存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努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之实践中,解决问题,提高能力和水平。

1、花大力气改进参政议政工作。一是要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参政议政是“一把手”工程,是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要继续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和主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二是积极探索参政议政的新的工作机制,如探索党派中央与地方组织的上下联动机制、地方组织之间的横向互动机制,加强目的性、计划性、统筹性,集思广益,实现整体协调、多方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组织发展中优先考虑参政议政急需领域的拔尖人才。四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建言立论、信息反映的工作机制。各民主党派要保持各自参政议政的传统领域的优势,创造系列品牌,丰富形式载体,多出力作精品。五是深入调研,充分知情。大量占有材料,严格精选材料;要仔细研究,充分论证,反复推敲,综合概括;所提建议要做到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算,法规上允许,方法上合理,操作上可行,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再慎重提出;要有事后的跟踪反馈,了解办理情况,使所提意见落到实处。有了以上五个方面的操作,才能在行为层面上显现出参政议政理念真正渗透到参政党的工作中,产生实际的效果;才能从总结反观的角度,思考和弥补不足,提升参政议政水平,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追求参政议政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使之更加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核心工作、最经常性工作,虽然已经有了十多年的探索和总结,但仍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从理论层面思考这项工作。

其一是选准着力点。要参在点子上,议在关键处,选题是第一位的。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方方面面,但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主要有: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展非公经济,继续对外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等。就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来看,则应关注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之所以提出选题要准的问题,其中原因之一是因为民主党派的能力有限,只能“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智慧和力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出谋献策。其二是参政献计中要讲究“参之有道”,即注重全局性、科学性和超前性;讲究“谋之有方”,到位不越位,理解不曲解,帮忙不添乱;讲究“言之有术”,做到所言适时,所言真切,所言深刻。其三是把平时的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有人说,信息工作是三百六十天的参政议政,从经常性的角度说出了反映信息的重要性。信息工作同样要抢占先机,思政府所思;信息要灵,勤于捕捉,精于综合,喜忧兼报,使信息成为观察执政得失的“千里眼”,掌握发展态势的“显示屏”,体察社情民意的“直通车”,记录资料数据的“存贮器”;信息的收集也要调研,跑破鞋子,绞尽脑子,接通“天线”和“地线”,吃透政府精神,摸清基层实情,炼出真知灼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奋斗时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参政党再次感受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任重而道远。中国的政治体系是以政党政治为核心构建的,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政党政治的强力推进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必然要求政党政治在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各民主党派通过多党合作这一政党格局产生促进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功能,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极其重要作用。要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就应加强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并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促成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实现。

注:①③④李瑞环《弘扬“和”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民政协”报2005年9月28日A2版

②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政协报”2005年6月27日A1版

⑤高国顺《收入差距、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湖北大学学报”2004年5期

⑥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⑦⑧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三联书店出版

⑨王磊:《民主党派与公众知识分子》“中国政治”2001年第10期

 



来 源:民盟安徽省委会
发布日期:2005-12-7 11:21:07